关于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在中加间生效后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
2023-12-27 21:59
一、2023年11月7日、2024年1月11日,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先后对中国和加拿大生效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此前已加入公约,《公约》继续对港澳地区适用。
二、2024年1月11日起,加拿大出具的《公约》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加拿大附加证明书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(具体办理信息见附件),无需办理加拿大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的领事认证。当日起,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。
三、根据《公约》规定,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、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,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。办妥加拿大附加证明书不代表该公文书必然被中国用文单位接受。建议您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、内容、时限、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。